七、购物验收手续及固定资产入库标准
1.各部门应指定一名资产管理人员,对各自使用部门包干经费或定额管理经费购置的物品进行验收(在购物发票后面签字)。属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物品,应到总务处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;非属固定资产管理的物品,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,也应进行登记,办理领用手续。总务处统一购置的用于全院的办公用品、耗材等,由总务处保管员验收,各部门领用时进行登记。
2.固定资产入库标准
⑴新建、扩建建筑物,在验收交付使用、工程结算后,按工程价款和新增建筑面积,入库固定资产。
⑵单价在500元以上、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设备,应入库固定资产。
⑶大宗、批量(学校存量多)的设备,虽然单价在500元以下,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,也应入库固定资产(如图书、课桌椅、收录机等)。
⑷维修设备时,更换零、部件(不可单独使用的),虽然单价在500元以上,使用年限超过一年,可不入库固定资产。